Back and Forward
By Abromd
這讓人感覺有點害怕,所以下一個吻,我們確保自己已經是爛醉的狀態。其實我不太記得吻的細節,可能是又尷尬又混亂吧,然後結果可能是我們其中一人直接衝到廁所狂吐。但我記得那場暴風雨,我記得邊哭邊對他說 “我愛你”然後看著他含著淚水也對我說出同樣的話。
再下一次,是個完全的熱吻。我們都在迷茫的狀態裡,可能是哈了草的關係。那是個激烈、粗暴、讓我們在牆上磨蹭的吻。Paul似乎很喜歡摟著我的背和腰的感覺,他的手可不害羞。整體來說,這挺讓人滿意的,儘管嘴上的小鬍子是有點礙事。
我們的第四個吻很美好。他羞澀地靠到我身邊,當我們邊聊天,邊握住對方的手時他還不肯看我的眼睛。 (是的,我就是這麼娘。我已經接受事實了。如果Paul還沒的話,他遲早會的)。當他終於抬頭望著我時,我想我終於明白女人所說的,當你為一個人感到飢渴時,那種像是要 “融化”的感受。我從未見證過這樣的溫柔,我們的吻也很溫柔,但Paul就是Paul,他很快的露出了他比較…原始的那一面。我們曾經親吻,我們曾經讓彼此高潮。但這一次,我們兩者一起擁有。
印度*…即使是多年以後,咖哩仍讓我不適,不管是生理層面還是心理層面。那些該死的素食主義者、該死的僧侶、該死的保羅。那是第二次,也是最後一次我們邊接吻邊做愛,或是邊做愛邊接吻。那並不像是最後一次,感覺起來是相當美好的經驗。但是隔天,一切都變得糟糕透頂。
之後的那年*,我變成了一個混蛋,想要證明…些什麼連我自己都不知道,我們都又憂傷又憤怒。但我不清楚他自己是否知道在他濃密粗黑的鬍子之下,露出的粉紅色唇瓣有多誘人,他有稍微回吻我一下,但也許這是個壞點子。
當我最後一次親吻他時,他又在咬他該死的下唇了,甚至讓它滲出了點血,但讓我更擔心的是他臉上滿佈的眼淚,那些眼淚都是為我流的。我吻去他的淚水,吻他的唇,然後吻他發白的指節和他那美麗卻傷痛欲絕的眼眸。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再也無法感覺到我的撫觸。在他之後的生命也許有幾次他可以,但是那天,他只是低著頭,緊握著雙拳,全身顫抖。我想抱住他,但是我卻再也沒有力量了,我摸著他的頭髮。然後一眨眼,我發現自己來到這裡,來到我嶄新永恆的住所。
我希望我們的第八個吻永不停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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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說明:
1968 披頭四前往印度靈修,但四個人行程不一致,Ringo和Paul提早回來,John後指責靈修導師動機不純後回到英國,樂團內部開始有衝突。
1969樂團已經接近解散,錄製Let it be專輯時期,Paul的造型是一臉大鬍子,看起來很頹廢,此時期的John疏離而冷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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